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为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工作,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满足《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总则要求,即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挂科后补考通过的不在此范围),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本科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学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本条申请需提前联系辅导员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定要求
1.评定方式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公开答辩;
2.符合评定条件、欲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须于2023年10月6日12:00前填报:【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登记
https://docs.qq.com/form/page/DU3FIWUFoU0dMVG1V
3.学院将于2023年10月8日前审核申请学生情况,并公示参加公开答辩学生的名单及顺序。
四、答辩流程
1.答辩者提前30分钟候场,将8份 附件1: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交给场地内工作人员,并提前拷入所需展示材料;
2.个人5分钟陈述:
(1)可通过多媒体手段辅助形式进行答辩,推荐使用PPT展示;
(2)展示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学习成绩、科研课题研究、学科竞赛等)、社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文体特长、公益活动等;
(3)答辩者着穿须正式得体;
3.评委针对答辩者陈述的内容提相关问题(2分钟);
4.现场公布答辩结果;
5.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0日(周二)下午14:00-16:00;答辩人请13:30候场;
地点:2020级-西配楼217;2021级-西配楼218;2022级-西配楼317.
6.2022、2021级答辩成绩前3名,2020级答辩成绩前4名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候选人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五、其他说明
1.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无故欠交学费者,暂缓奖学金发放;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信息学院
2023年10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