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我校新疆籍各民族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2020-2021学年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疆籍本科生(不含研究生、交换生及新疆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或定向生)(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在校期间刻苦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2.学习主观不努力,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3.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4.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5.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6.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7.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三、资助金名额分配
资助金以被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为基础,结合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三个等级助学金名额及资助金额如下:
一等资助金:600元/生,共40名;(学院名额2名)
二等资助金:300元/生,共60名;(学院名额3名)
三等资助金:200元/生,共91名。(学院名额5名)
各学院名额分配,按照学院候选人数比例划分。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符合资助标准的,多余名额将以调整资助金额或等级方式足额发放给符合要求的学生,具体资助结果以最终公示为准。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附件3)后发送至学院进行初审。申请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4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请将纸质版报名表于14日中午11:30前上交至西配117李欣泽处,电子版上交至215452508@qq.com。
五、资助金发放
受助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并对其无意见后,由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到学生工商银行卡账户。预计发放时间为12月底。
六、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情况及经济困难程度,对不同状况的学生评定合理的资助金等级。
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存于优盘,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于12月16日17:00前交至师生服务中心315办公室。
附件1: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名单
附件2:各学院资助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附件4: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审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李欣泽
联系电话:62336373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