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06]40号,《北京林业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北林研工发[2011]6号)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一次以上者。
4、同等条件下,到西部边远地区、基层以及行业主渠道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
2、优秀研究生毕业生颁发《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同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3、毕业生所在班级请在5月13日之前将优秀研究生名单上报到学院团委聂老师处。
4、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站下载)、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免冠照片两张(七寸个人免冠数码照片电子版一张,供宣传用;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证书用)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楼109)。
4、优秀毕业研究生需完成一篇研究生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文章(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集并与各项材料一并于5月24日之前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主页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发表。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信息学院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