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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手册1—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出国手续办理程序及相关规定
作 者: 发表日期:2010-10-29 查阅人数:
申请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包括申请去港澳台地区)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年份的6月1日之前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境登记。对于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出境登记的毕业生,学校将按出国毕业生将其列入就业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北京生源因不需在学校借户籍卡,直接到学院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即可,京外生源办理程序如下:
1、备齐相关材料:
(1)个人申请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党总支章或就业工作专用章;
(2)迁往学校之前的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两份。
(3)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生出境登记表(见附件),需电子版打印,勿手填。
2、持上述三项材料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出境登记。
3、持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出境登记表,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借户手续(借户时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请参照保卫处的相关规定)。
4、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个人因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出境手续。
5、出国毕业生的档案由本人联系人才机构存放,并将调档通知单上交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以便学校将其档案转出;出国毕业生如要将户口、档案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务必在学校进行集中派遣之前(每年6月中旬,另见当年具体通知)将该中心同意迁入其户口、档案的介绍信交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否则出国毕业生的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按其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境登记时提供的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上的地址转回其生源地。
在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了出境登记的毕业生,如在学校进行集中派遣之前落实了工作单位且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则学校不再视其为出国毕业生,并将依据就业协议书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