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北林学办发〔2024〕12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此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方面表现良好,各门必修课和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各方面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5.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考试》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以上);
6.生源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的本科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在校少数民族学生。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处分并未解除;
(2)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学分而延长学籍;
(3)在校院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所在宿舍一学年内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
(4)在参评过程中,存在捏造材料、隐瞒、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8.通过补考或成绩享受过预科班、内高班折算政策的学生不能申请。
二、评定流程及相关时间节点
(一)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根据评定细则(附件1)将以下材料于10月9日上午10:00前提交至西配117所老师处。
1.《北京林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考试证书》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登记考试(MHK)证书》(含口试成绩单和笔试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书(手写,格式规范、字迹清晰、800字左右)。
(二)学院初审和推荐
1.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评分表》(附件3)。
2.学院对《申请表》(附件2)、《评分表》(附件3)、《申请书》及其他相关附属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送学生处。
(三)学校评审
学生处审核各学院推荐报送的申请学生材料,并于10月24日前统一组织评定答辩会。答辩结果经学生处处长办公会审议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对象。
工作联系人:所翟 西配楼117 62338373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
2.《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
3.《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分表》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