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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24-10-29 查阅人数: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2024年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充名额及设置情况

    根据各专业人数情况,结合已分配给专业的名额数,本轮共补充评选:

    信息专业2人、计科专业3人、大数据专业2人、数媒专业2人、网工专业1人,共10人。

    奖励一次性发放,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制颁发。

二、评选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本条申请需提前联系辅导员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备注】2023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30日15:00前填报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单,之后将组织评审工作。

申报表单:https://f.wps.cn/g/bOOaNWmF/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和评审全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3.成功获评各类奖学金的同学,要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宣传工作;

    4.学生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参评学生必须有完整的学年课程成绩;

    5.转专业学生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