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充分调动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2024-2025学年研究生量化评分核算做如下安排:
一、核算范围
所有全日制学制内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核算,评定依据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本次研究生量化评分核算将作为2024-2025学年各类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评定办法
2024-2025学年研究生量化评分核算参照《信息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优量化考核细则(2023年7月修订版)》执行。
三、提交材料
所有参加量化核算的同学,需按顺序提交《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Q总表)、《Q2+Q3奖学金支撑材料清单》并按排序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Q4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并按排序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重要事项
1.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量化核算(最终以研工部反馈的具有参评资格的名单为准):
Ø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Ø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Ø 有课程不及格者;
Ø 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Ø 参评时学籍状态处于休学状态者。
2.研究生成绩以研究生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3.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量化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恶意举报等行为,除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外,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4.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缓其各类奖学金的发放。
五、评定流程
第一阶段:2025年10月13日,成立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25年10月14日-10月23日,各班级成立评优工作小组,进行量化初评工作,并于10月23日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量化初评材料。
第三阶段:2025年10月24日-11月4日,学院评优小组对各班级评优小组提交的量化材料进行复评,并进行初榜公示。公示期间由学院评优小组进行答疑,但不接受任何添项的申请,只接受分数有错误的情况进行修改,该阶段结束后将结果进行终榜公示。
第四阶段:2025年11月5日左右,学院公示各项奖学金初审结果,征求意见。学院根据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对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复审,公示5天且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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