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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25-10-11 查阅人数:

各位本研退役大学生:

为鼓励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争创佳绩,退役返校后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全面成长、健康成才,学校决定设立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2017年2月)、学校《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评定细则》(北林学发〔2024〕11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退役本科生和研究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投身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良好;

4.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必修课、选修课、年度内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补考合格的不在此范围;

5.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或嘉奖以上表彰的,退役后可以直接获得该奖项一次(曾经获得退役大学生奖学金的视为已经获得过)。

二、奖项设置

“优秀退役大学生”每年评定一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书或材料,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后上报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专家评审:武装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函评;

4.结果公示:根据函评成绩,武装部对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申请要求

1.请有意愿申请同学于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翟老师处:

(1)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申请表

(2)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附相关证书或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2.获评优秀退役大学生的同学需根据学院需要,积极开展相关宣讲及分享活动。

 

工作联系人:所翟     62338373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