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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2-04-12 查阅人数:

各基层团支部:

经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批准,我校将于20125月中旬召开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系统总结第九次团代会以来我校团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选举产生新一届团的委员会,统一思想,科学谋划,为今后我校团学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我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代会的各项工作,认真筹备,以优异成绩迎接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按照《团章》和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校第十次团代会确定代表名额369名,第十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7名。我院作为第十次团代会第十分团确定代表名额为17名,委员候选人名额为3名。为做好代表及委员候选人的选举工作,保证完成团代会各项任务,现将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第十次团代会选举工作以各本科生基层团支部、研究生基层团支部为单位,(其中我院学生组织作为第十二分团、学生社团作为第十三分团代表候选人进行选举)共45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

3.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自觉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5.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三、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我校团员人数和团的工作具体情况,并报请学校党委和北京团市委批准同意,第十届委员会设委员37名,常委11名,实行差额选举;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实行等额选举。根据选举有关规定,按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10%的原则,确定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4名。各选举单位按照候选人名额分配(见附件)酝酿推举第十届委员会候选人。

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参加选举单位委员候选人推举,具体方式与代表选举相同。

 

四、代表及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基层推荐:417日前,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所属基层团支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推荐代表候选人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基层选举:422日前,学院组织团员对多于20%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差额选举,同时酝酿并征询对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意见,最终确定选举单位的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单;

3.公示:423日,各选举单位组织填写《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并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与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将名单向全校公示;

4.正式产生:425日前,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与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小组将最终名单反馈给各选举单位,并形成本次大会代表资格与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报告。

团委联系人:孟丹 62338373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