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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评审办法
作 者:moyong 发表日期:2011-10-23 查阅人数:

 为延续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创办人家族及其企业金光集团APP(中国)在高校开展的公益项目,继续奖励优秀青年学生,同时鼓励青年学生关心社会,关注和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培养更具社会责任感的青年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将在北京林业大学继续设立“黄奕聪奖学金”,并作评审说明如下:

一、评奖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本科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奖励金额:

2011年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评选获奖学生16名,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信息学院推荐2名。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

4、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自我完善。

5、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奖时间:

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与北京林业大学评优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五、评奖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汇同学生各类说明材料一起上报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后报送黄奕聪慈善基金会进行最终评选。

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110275点前将材料交到主楼418莫老师处;

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学生均需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对表格中各项内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2、申请学生需在申请表后另附: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上一学年成绩单;

(3)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奖项或专业技能考试的证书复印件;

(4)在参与公益,或对公益发展方面的感想,500字左右纸质材料,可附相关照片;

(5)公益参与证明材料(必须为以下几种形式之一,最好为原件)。

①如为长期、定期参与学校外部公益活动,可由外部公益组织出具服务时数记录副本(正式注册机构加盖机构公章,未注册团体由负责人签名);

②如无正式时数记录,可由外部公益组织出具推荐函(正式注册机构加盖机构公章,未注册团体由负责人签名);

③如主要公益参与表现为校内活动,则由学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出具推荐函,加盖公章。

3、申请表需正反复印。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信息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信息学院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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