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2011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学院总的评优原则
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0]20号文件》的基础上,为加强研究生的管理、强化学科对研究生培养力度,特制定《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黄心渊 郭小平
组员:任忠诚 曹卫群 聂丽平 张哲峰
2、各学科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学科内导师为组员。
3、研究生班级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班级评定小组
二、评定范围
信息学院09、10级学术型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参加此项奖学金评定。
三、评定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标准为3500元/学年。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学年。
3、导师可以根据研究生学习及科研工作的表现,增加或减少自己所带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发放金额,具体办法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
四、考核内容及评定办法
1、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研究生入学当年),研究生院按照比例下达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名额(包含推免生),学院按照研究生初复试成绩确定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
(2)第二学年(对研一学年的学业情况进行评价),学科根据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术科研、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另外,第一学年学分要求不低于23学分,且必须通过外语学位考,外语量化成绩以第一次学位考成绩计算。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原则上与第一学年相同。
(3)第三学年(对研二学年的学业情况进行评价),以学科为单位,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科研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评定,等级比例原则上与第一学年相同。
2、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学习及科研工作情况,考核在学科内进行,考核合格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五、评定程序
1、学术型非在职研究生本人填写并上交《北京林业大学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表》,同时须附有关材料,附件包括:(1)学院研究生秘书出具的签字盖章的学习成绩单;(2)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3)刊登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
非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须填写《北京林业大学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列出发表的论文名录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对自己一年来学习科研及参加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学科评定小组组织总结交流会。对每位研究生的学年综合测评表及相关证书、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将涉及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获奖等评分项目按查分表(详见附件1)的分值规定给出相应分值。
3、学科评定小组相关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盖章)。
4、学院评定小组对各学科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评定结果在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定结果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并汇总后报财务处执行。
七、评定时间
对于二、三年级研究生,考评学年的时间界定应为前一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并于新学期开学初启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1、
2、
3、
八、其它相关问题
1、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本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
(1)学年中有一门以上(含)课程不及格者;
(2)研究生中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培养质量监控重点跟踪对象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研究生所有论文及获奖成果必须是在考评学年内以北京林业大学的名义发表或取得。
3、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第二部分:各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
一、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设计艺术学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1、评定方法:
(1)第二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4 Q1 + 0.2 Q2 + 0.4 Q3 ………………(1)
其中,
Q1 ——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由研究生秘书负责计算审核。
Q2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学科公益活动得分之和(总分100分),由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一等10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二等8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三等6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
Q3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分等级打分,一等10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50%);二等8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40%);三等6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10%)。
(2)第三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2 Q2 +0.8 Q3………………………(2)
其中, Q2、Q3代表内容与第二学年各项指标所代表的内容相同。
二、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1、评定方法:
(1)第二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4 Q1 + 0.15 Q2 + 0.15 Q3+ 0.3 Q4………………(1)
其中,
Q1 ——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由研究生秘书负责计算审核。
Q2 ——上一学年参加学院或学科组织的学术活动、研究生Seminar活动、学科公益活动等得分之和,学科在组织活动中指定专人登记,出席1次活动为100分;主讲1次学术报告,除可获得参加活动100分外,根据主讲人的准备情况、讲述情况、学术水平、效果等,最高还可获主讲得分100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最后由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以得分最高者看做100分,其余同学依次转换为对应的百分制。
Q3 ——上一学年在实验室坐班活动得分之和(只计算早7点至晚11点之间的坐班得分),每坐班8小时可获得1分,学科专门设计研究生的坐班计时系统进行统计,并由学科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坐班期间未从事与学习相关的活动(如:玩游戏、看电影、长时间上网、聊天等),每发现1次,扣5分。最后由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以得分最高者看做100分,其余同学依次转换为对应的百分制。
Q4 ——上一学年参加导师科研工作、教学任务、论文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准备情况、发表论文以及有关学术成果等,由导师分等级打分,一等10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50%);二等8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40%);三等7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10%)。
(2)第三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15 Q2 +0.15 Q3+0.5 Q4+0.1 Q5+0.1 Q6………………(2)
其中,Q2、Q3、Q4代表内容与第二学年各项指标所代表的内容相同。
Q5 ——专业外语实践完成情况,由导师分等级打分,一等10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50%);二等8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40%);三等7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10%)。
Q6 ——中期考核情况,由学科分等级打分,优秀10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良好8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合格70分(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未通过中期考核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三、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1、评定方法:
(1)第二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6 Q1 + 0.2 Q2 + 0.1 Q3 + 0.1 Q4 ………………(1)
其中,
Q1 ——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由研究生秘书负责计算审核。
Q2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科研成果、其它(教辅等)活动评分(标准见附录1)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
Q3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分等级打分,一等10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40%);二等8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30%);三等7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30%)。
Q4 ——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情况,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教师根据研究生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科建设和社会工作情况打分,满分为100分。
(2)第三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4 Q1+0.4 Q2 +0.1 Q3 +0.1 Q4………………………(2)
其中, Q1:中期考核成绩 ;Q2:、Q3、Q4代表内容与第二学年各项指标所代表的内容相同。
附录1:Q2: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其它计算办法
|
学术活动(30分) |
科技成果(60分) |
其它(10分) |
合计 | |||||
|
主讲(10) |
参加报告(15) |
参加外部学术活动(5) |
论文(30) |
软件(20) |
项目与调查报告等(10) |
实验室、辅助导师、实习等(10) |
| |
|
|
PPT主持人认证 |
|
刊用30(核心以上) |
软件著作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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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次重要: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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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用20(一般:期刊、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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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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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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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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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录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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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加分3/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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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森林经理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1、评定方法:
(1)第二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4Q1 + 0.1Q2 + 0.2Q3 + 0.2Q4 + 0.1Q5 ……………(1)
其中,
Q1 ——第一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数,由研究生秘书负责计算审核。(学科规定的学分参加计算,多出来的不参加计算)
Q2 ——上一学年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各类比赛获奖等得分(见附件1表1-表5)之和,由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
Q3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得分之和(总分100分),由学科评定小组负责审核。
Q4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分等级打分,一等10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40%);二等8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30%);三等70分(占导师参评人数的30%)。
Q5 ——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情况,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学生工作的教师根据研究生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科建设和社会工作情况打分,满分为100分。
(3)第三学年,根据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各学院奖学金名额。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Q = 0.3 Q2 +0.3 Q3 +0.3 Q4 +0.1 Q5………………………(2)
其中, Q2、Q3、Q4、Q5代表内容与第二学年各项指标所代表的内容相同。
第三部分:附件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计分表
|
作者顺序 分值 |
著作 |
国际刊物 |
中文核心期刊 |
国际会议论文 | |
|
1 |
50 |
30 |
15 |
10 | |
|
2 |
30 |
20 |
10 |
5 | |
|
其它 |
10 |
10 |
5 |
0 |
表1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
分值 作者顺序 |
SCI、SSCI |
EI |
ISTP |
|
1 |
30 |
20 |
10 |
|
2 |
20 |
10 |
5 |
|
其它 |
10 |
5 |
2 |
表2 研究生论文被索引计分表
注:1)著作是指正式出版的与研究生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专著、大学以上教材、译著等。
2)国际刊物是指境外正式出版的外文刊物;
3)中文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http://sdb.csdl.ac.cn/cscd_source.html)、《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http://cssci.nju.edu.cn/cssci_qk.htm)及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中指定的学术期刊。
4)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的论文在表1计分的基础上,再按表2加分;同时被多次索引的只按最高分值计分。
表3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
|
完成人顺序 |
国家级 |
省部级 | |||
|
一等 |
二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
1 |
2000 |
1000 |
500 |
200 |
150 |
|
2 |
1500 |
800 |
400 |
150 |
100 |
|
3 |
1000 |
500 |
300 |
100 |
80 |
|
4 |
500 |
300 |
150 |
80 |
60 |
|
5 |
400 |
200 |
100 |
60 |
50 |
|
6及以后 |
300 |
150 |
80 |
50 |
40 |
表4 研究生获得专利计分表
|
排名顺序 专利类别 |
得分值 | |||
|
1 |
2 |
3 |
4 | |
|
发明专利 |
100 |
50 |
40 |
30 |
|
实用新型专利 |
30 |
25 |
20 |
15 |
|
外观设计专利 |
20 |
15 |
10 |
5 |
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视为实用新型专利权。
表5 研究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计分表
|
获 奖 |
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等 | ||
|
个人得分 |
集体类队员得分 | ||
|
国家级 |
特等奖 |
100 |
竞赛骨干并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10分;竞赛骨干并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5分;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同。 |
|
一等奖 |
80 | ||
|
二等奖 |
60 | ||
|
三等奖 |
40 | ||
|
省部级 |
特等奖 |
50 |
竞赛骨干并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5分;竞赛骨干并参与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2分;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同。 |
|
一等奖 |
40 | ||
|
二等奖 |
30 | ||
|
三等奖 |
20 | ||
|
校级 |
特等奖 |
15 |
竞赛骨干并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1分;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同。 |
|
一等奖 |
10 | ||
|
二等奖 |
8 | ||
|
三等奖 |
6 | ||
|
院级 |
特等奖 |
5 |
竞赛骨干并主要组织者1-2人,在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上加1分;其他成员,与对应获奖级别的个人分相同。 |
|
一等奖 |
3 | ||
|
二等奖 |
2 | ||
|
三等奖 |
1 | ||
注:1、学校职能部处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按校级认定;
2、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
3、按名次决定成绩的科技学术竞赛,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
4、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附件2: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表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表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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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学 号 |
|
班 级 |
|
|
联系电话 |
|
导师姓名 |
| ||
|
Q1= |
是否达到23学分 是 否 有无不及格 有 无 中期考核是否重点追踪 是 否 研究生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 ||||
|
Q2= |
学科评定小组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
Q3= |
学科评定小组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
Q4(满分100) = 分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
Q5(满分100)= 分 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得分 |
Q = | ||||
|
学科 初审 意见 |
学科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院 审核 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附件3: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表7 北京林业大学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姓 名 |
|
学 号 |
|
班 级 |
|
|
联系电话 |
|
导师姓名 |
| ||
|
对自己一年来学习科研及参加相关工作的总结 | |||||
|
| |||||
|
班级 意见 |
班级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
|
导师 意见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
|
学院 意见 |
学院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