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助信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我院校友彭作文先生和徐正义先生出资设立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
第二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面向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在校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奖学金发放计划为每年每人3000元。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热爱专业学习,综合成绩名列前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提供书面家庭经济情况说明。
第三章 奖学金评定及奖励标准
第四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1、德育标准
1)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2)关心同学,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具有勤俭节约的作风;
3)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
2、学习标准
在大学期间学习刻苦努力,学年平均学分积达到80分以上(含);
3、体育标准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学校早操活动;
4、经济困难标准
班级、班主任、学院党团委结合其日常生活表现等进行综合评议,认可其符合家庭贫困标准者。
第五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自2011年开始设立,每年评定10人,奖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
第四章 奖学金的申请、评审
第六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的评审实行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学院评选产生的原则;
学生可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各基层班级要召开班会,经全体同学讨论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公示评审结果。
第七条 每一学年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定标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复审。“信息学子”奖学金获得者如受到行政处分,或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下降,或出现其它不符合评定标准的情况,“信息学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收回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第五章 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第八条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通过银行卡按照每年3000元的标准一次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九条 学院成立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学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信息学子”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申请表见附件!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
2011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