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团发[2011]4号
关于招募免试研究生参加“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四届
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自从1999年11月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以来,我校至今已派出65名免试研究生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进行支教工作,在推动当地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广大青年锻炼成才,弘扬社会和时代新风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中国青年志愿者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回信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实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今年我校招募免试推荐研究生参加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做法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各院招募应届本科毕业生,从事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12年6月底前完成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12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二、领导机构
为了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我校成立由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团委、教务处、研招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组 长:姜恩来 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辛永全 北京林业大学团委副书记
崔一梅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处长
孟祥刚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成 员:李成茂 宋吉红 王晓旭 李庆卫 房 薇
陈洪波 樊新武 刘祥辉 苏 静 任忠诚
王艳洁 仲艳维 卢振雷
办公室主任:黄 鑫
办公室副主任:杨实权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对于具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2.具体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形象素质好,逻辑思维强,符合支教工作需要;
(4)较强的吃苦精神与适应环境能力;
(5)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
(6)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3.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占用学校今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由教育部另行下拨。
四、保障措施
根据2011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规定和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从2011年起,将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遵照我校2012年研究生入学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北京林业大学,户口留在北京林业大学集体户口中,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2.志愿者服务期间,团中央按照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200元,(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1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
3.团中央与学校将和支教志愿者签订有关协议。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服务地团委及服务单位的意见审定《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4.志愿者在支教一年后,必须回北京林业大学读研,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支教工作评价不合格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因其他原因所致不能准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进度
1.总体时间安排
(1)9月13日,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院团委下发《关于在全校招募免试研究生参加“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及申报表格。
(2)9月13日,各院团委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向院党委、行政汇报,并在其领导下,向本院应届毕业生发出公开招募通知,精心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报名,经过严格审查并认真完成填表工作后向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每院1名。
(3)9月13–16日,各学院团委就有关政策和工作流程接受咨询,如有不清楚事宜,学院团委可以向校团委咨询。
(4)9月16日,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各学院团委推荐表及相关材料。 信息学院同学将材料交
(5)9月19–23日,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院系推荐人员中举行面试,选拔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
(6)9月23-30日,名单在全校公示。
(7)10月初,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后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团中央上报名单(包含报名表、申请书、体检证明、学习成绩单及学校鉴定)。一经上报批准确认,该同学享受支教志愿者权利、履行支教志愿者义务。
2.具体交表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各学院统一上交,个人上交不予受理)
交表时间:9月16日 上午9:00-11:30(过时不候)
交表地点:信息学院团委(主楼418室)
联 系 人:聂老师 62338373
需交材料:北京林业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下载)、申请书、学习成绩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学院要建立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开招募,严格选拔。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发布招募信息,公布报名地址及电话,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选拔,切实把好招募质量关。因选拔程序不规范等原因浪费名额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具体情况取消该院下一届支教团的招募名额。
3.严格管理,做好服务。要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首都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志愿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各级项目办、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各学院团委要为参加此项计划的保送研究生做好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志愿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好志愿者工作期间的相关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