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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暑期本科生、研究生缴纳下学期学费、住宿费须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1-06-17 查阅人数:
暑期将至,为了使学校师生提前合理安排报帐及其他财务业务时间,财务处将近期财务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08、09、10级本科生及09、10级研究生缴纳2010-2011年度学费、住宿费须知:
1. 交费方式:银行扣款
2. 交费金额:参照去年学费、住宿费标准
3. 交费时间: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到本人助学金发放卡(工行卡)上,以便及时扣款,按时电子注册、选课。
4.其他注意事项:
①学费、住宿费可在当地或北京的银行网点存入,不必来财务处交费,收据于扣款一周后去各院办公室领取。
②学费贷款的同学,如果贷款金额包含住宿费不必将钱存入卡内,且卡内余额应低于学费标准。如果贷款金额为学费的只需将住宿费存入银行卡内。
③在宿教科签订退宿协议的同学,请尽快将退宿协议交至财务处,我们将根据协议只扣取学费。
④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交费的同学,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电子注册、选课以及登录成绩。
二.公费医疗报销时间安排
6月29日,为方便毕业生离校,财务处安排毕业生最后一次医疗报销(仅限毕业生报销)。7月7日,财务处安排七月份的医疗费报销。
三.科研结题及审计工作安排
科研课题结题若安排在暑假期间进行,请相关负责人务必暑假前到财务处预约时间,以便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四.暑期值班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值班,值班期间办理支票业务。
请各位教工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前后办理财务业务时间,谢谢合作。
计 划 财 务 处
2011-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