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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意愿创业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1-02-26 查阅人数:
2011届毕业生同学: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央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对持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创业者给予优惠。现就我校2011届毕业生同学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
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复核并予以确认后,由学校打印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给申领毕业生。申领毕业生可即时查阅有关申领信息。 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联系电话:62513514。递交网上申请十个工作日后可领取。领证时间:每周五下午两点半,地点:东配楼22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本人使用。
3、使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享受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流程请参考《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和《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5号)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