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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本科评优工作安排
作 者: 发表日期:2024-09-25 查阅人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24年本科评优工作定于2024年9月初至12月上旬进行,本年度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申请奖学金需满足《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总则要求,即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奖学金评定年度内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挂科后补考通过的不在此范围),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7.所有资助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只有 2024-2025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和获得。

二、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设置情况及评定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

【设置情况】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制颁发。信息专业2人、计科专业2人、大数据专业2人、数媒专业2人、网工专业1人、物联网专业1人,共10人。

【要求】(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本条申请需提前联系辅导员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备注】2023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4:00前填报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单,之后将组织评审工作。

申报表单:https://f.wps.cn/g/bOOaNWmF/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仅2024-2025通过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设置情况】5000元/人,其中2313人、2213人、2114

【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积80分(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若有未报满情况,名额优先向下一年级递补。

【申报】请于10月11日15: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报,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并将纸质版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与事迹材料提交至西配117郑伟博老师处。

(三)成才助学金(仅2024-2025通过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设置情况】3000元/人全学院共1人,原则上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育林助学金兼得。

【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勤俭节约,生活朴实;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申报】请于10月23日11: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报,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并将纸质版附件2:“成才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西配117郑伟博老师处。

(四)育林助学金(仅2024-2025通过经济困难认定学生)

【设置情况】2000元/人2023级、2022级、2021级各年级1-2人,共5人,原则上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成才助学金兼得。

【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家庭经济困难;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合格。

【申报】请于10月23日11: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报,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并将纸质版附件3:”育林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西配117郑伟博老师处。

(五)珠峰奖学金

【设置情况】5000元/人,共6人,仅面向2023级、2022级学生,全学院每专业各1人。

【要求】2023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有意向攻读青藏高原所研究生或参与青藏高原科研项目的大学本科生优先,参评成果(包括课程成绩、参加项目情况、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等)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在学期间只能获得该奖学金一次。

【申报】请于10月18日11:00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报,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并将纸质版附件4:”珠峰奖学金“申请表提交至西配117郑伟博老师处。

(六)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

【设置情况】5000元/人,仅2023级学生,每专业1人,共6人。

【要求】热爱本专业,立志在本专业做出贡献;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大二转出本专业的,不能参评。

【申请】2023级各专业符合基本条件、综合成绩最靠前同学可申请,学院负责评优教师会单独联络;如有放弃,将进行候补。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置情况】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9人(2000元/人)、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98人(1000元/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147人(500元/人);

【备注】所有退役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一等奖学金除外),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

【申请】学院评优负责教师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数进行指标分配,分配完毕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公示预分配名单,排名公示完毕后,再组织系统填报

(八)文体优秀奖学金

【设置情况】共20人,奖励200、400元/人;

【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对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生体育活动,在校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学生(集体项目冠军队的主力队员);在省级以上文化艺术比赛(包括演讲、辩论、知识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团体前三名的主要成员);在省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打破校级以上记录的学生;文体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一次性奖励200元,参加省级以上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获得名次或打破校级以上记录的一次性奖励400元;

【申请】在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在附件中插入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九)三好学生

【设置情况】共99人,分配情况见表格: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人数表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分积80分以上,通过班级民主评议。

【申请】各班班级负责人组织自行开展,通过班级评议后报送,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各班负责人于10月18日前报送结果至表单并组织推荐人员填报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申请。

表单链接:https://f.wps.cn/g/SWWxlMqy/

(十)优秀学生干部(不含优秀公寓安全员)

【设置情况】共98人,分配情况见表格: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人数表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分积75分以上,通过民主评议。

【申请】各班班级负责人组织自行开展,通过班级评议后报送,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指导教师组织评报;请于10月18日前报送结果至表单并组织推荐人员填报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申请。

表单链接:https://f.wps.cn/g/SWWxlMqy/

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人数表

序号

班级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备注

1

信息21-1

3

3

2023优良学风班

2

信息21-2

5

3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校五四红旗团支部

3

计算机21-1

2

3


4

计算机21-2

2

3


5

计算机21-3

2

3


6

数媒21-1

2

3


7

数媒21-2

3

3

2023优良学风班

8

网工21

2

3


9

物联网21

2

3


10

大数据21-1

3

3

2023优良学风班

11

大数据21-2

3

3

2023优良学风班

12

信息22-1

3

3

2023优良学风班

13

信息22-2

2

3


14

计算机22-1

2

3


15

计算机22-2

2

3


16

计算机22-3

2

3


17

数媒22-1

2

3


18

数媒22-2

2

3


19

网工22

2

3


20

物联网22

2

3


21

大数据22-1

2

3


22

大数据22-2

2

3


23

计算机类23-1

2

3


24

计算机类23-2

2

3


25

计算机类23-3

2

3


26

计算机类23-4

2

3


27

计算机类23-5

2

3


28

计算机类23-6

2

3


29

计算机类23-7

2

3


30

计算机类23-8

2

3


31

计算机类23-9

2

3


32

信息23-1

2

3


33

信息23-2

2

3


34

大数据二学位23-1

1

0


35

大数据二学位23-2

1

0


36

学生会(含新媒体中心)

13

-


37

党建办公室

9

-



合计

98

99


(十)优秀学生干部(仅优秀公寓安全员

【设置情况】共12个名额;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学分积75分以上,通过民主评议,所在宿舍无违纪、无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公寓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2023-2024学年内,因同一责任人造成所在宿舍安全或卫生三次及以上不及格的,取消责任人评选资格;如责任人为宿舍全体学生的,取消宿舍内全体学生参评资格。

【申请】于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并填报表单,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表单链接:https://f.wps.cn/g/X1xeiqqS/

(十一)学术优秀奖学金

【要求】1.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比赛(文艺和体育比赛按文体优秀奖学金评选)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有特等奖的,一等奖按照二等奖计算,以下同)的学生,一次性每人每次奖励800元;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一次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一次性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鼓励奖的学生,一次性每人每次奖励200元。比赛参考《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2.在正式出版的SCI/SSCI/A&HCI/EI检索源学术期刊上或CSSCI/CSCD/PKU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如果第一作者是老师,第二作者是学生,可以视学生为第一作者;优秀学术论文获得者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申请】于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有多项目获奖的也只需申请一次,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十二)学习进步奖学金

【要求】凡经过本人刻苦努力,专业学习有明显进步,在班级的学习成绩排名比上年度提前10名以上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00元。

【申请】在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十三)社团活动奖学金

详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十六条的规定,按社团人数5%推荐,社团组织负责人报指导老师同意后,于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

(十四)退役大学生奖学金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和《北京林业大学退役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申请】在10月1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在附件中插入证明材料,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十五)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

【要求】参考《北京林业大学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将MHK成绩或普通话成绩之一作为参考指标。

【申请】10月8日前在智慧学工系统相应板块完成申请,将一份纸质版附件5: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0月8日17:00前提交至西配117郑伟博老师处,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本奖学金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和评审全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3.成功获评各类奖学金的同学,要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宣传工作;

4.学生成绩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参评学生必须有完整的学年课程成绩;

5.三好学生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民主评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或学生组织民主评定,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均视作无效结果。民主评定程序必须科学、公正,在班主任或指导老师监督下完成;

6.转专业学生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7.国家助学金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核验当前无违纪处分后给予,学生无需在系统申请。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