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即将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申请者资格审查、获奖名单等内容将及时公示,答辩过程全程公开。
(二)坚持综合考核原则,对申请学生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评选出获奖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七)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两项任何一项排名计算有小数点都按超过10%算(不四舍五入)。
(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非常突出标准见下文标注)。如按本条申请需提前联系所老师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备注】2024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
三、评选流程
(一)答辩申请
符合条件报名参与答辩的同学请先填写申报表单:https://f.kdocs.cn/ksform/h/write/ho1YLJwx/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6日17:00,过时申请将失去评选资格。报名截止后将建立企业微信群,安排答辩事宜。
(二)答辩资格初审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将对参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条件和答辩人数确定进入答辩的名单,组织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国家奖学金答辩。
(三)现场答辩
10月10日下午组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将根据答辩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学院评审推荐名单,名单将向全院师生公示,如无异议,上报学校。
(四)材料提交
获推荐资格的同学须填写《国奖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并于10月11日24:00前在评优系统中进行申请完毕。在评优系统申报国家奖学金时,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详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内容》填写说明及常见问题)填写,如填写不规范、不认真或提交虚假信息,将自动取消申请资格。
四、答辩要求
(一)答辩时长
答辩汇报时间严格控制在3分钟内,超时者按照所超时间适当给予扣分;参加答辩人员必须准备PPT。
(二)参加答辩要求:
答辩前由工作人员在群内组织抽签,严格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如申请者无故缺席,将自动取消申请资格。各位候选人务必于10月9日18: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sd980795@bjfu.edu.cn),文件命名为“答辩序号+姓名+国奖答辩”,为避免重复,所有人仅限提交一次,不允许修改,提交前请认真检查。
(三)内容要求:
候选人从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进行答辩,展示自己在过去一个学年中所取得的成果(时间界定:2024年9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其他学年的评优成果不允许出现在答辩内容中。答辩建议涵盖以下内容:
1、申请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班级、政治面貌等)。
2、申请者该学年学分积及排名、综合成绩及排名(注明专业人数、占比);在学业方面的主要成绩及收获。
3、学术科研方面:
(1)个人在上学年参与科研项目或科研活动,以及在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基本研究内容、项目级别、项目编号、指导教师、研究阶段、申请者本人担当职责及在其中的贡献和成果。
(3)论文发表:发表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发表论文必须是源于专业学习和专业实践,排名不限。
需要列举发表的论文时按照以下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 :起止页码.
(4)专利发明:专利证书原件照片、专利名称、专利号
(5)竞赛获奖: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取得的显著成绩。
(6)其他科研成果。
4、综合素质方面:
(1)思想道德: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现,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
(2)荣誉称号:
如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获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省市级荣誉称号;获十大社团人物、社团风云人物、十佳大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干之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校院级荣誉称号。
(3)学生活动及干部任职:
如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文体竞赛(含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获奖情况;在学生组织、社团、班级的任职及工作开展情况。
注:国家奖学金突破申请条件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工作联系人:所翟 西配楼117 62338373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