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化我校团学改革,夯实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现决定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并对上一年度创建的活力团支部进行验收。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2023年3月-2024年3月
二、创建范围
各学生团支部(包括各类功能型团支部、临时团支部)
三、创建名额
此次活动学校拟创建不超过100个基层班级活力团支部。学院基层班级活力团支部的校级推报名额为8个,学院根据尚上报情况确定院级活力团支部名额。创建的活力团支部若未通过年终验收,则不予认证。
四、发展激励
活力团支部创建作为共青团领域所有团支部评优项目的基础依据,原则上各项以团支部为单位参与评选的奖项应在学校年度活力团支部中产生。各学院应将创建情况作为团支部各项团学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创建要求
各团支部应围绕创建要求,按照《创建评比办法》(附件3)中专题方向进行“7+X”组织开展,即每个支部必须完成4个必选专题、至少3个自选其他专题和自行开展其他特色活动并总结成果材料。
(一)基层班级团支部
1.思想引领促新风。引导支部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与针对性,广泛凝聚青年、团结青年、服务青年。
2.组织运行立新制。突出团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能够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
3.服务青年有实招。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励和带动团员青年健康发展。
六、创建过程
(一)学院创建阶段(2023年3月-11月)
1.学院团委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各团支部积极参与 “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以创促建,切实推动基层团组织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团支部认真进行《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撰写优秀案例或典型做法,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
(二)创建验收考核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
学院团委(团总支)依据创建相关要求考核基层团组织工作,并按照年底验收考核通知将各团组织创建工作成果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按照实际验收情况评出本年度活力团支部。
(三)表彰展示阶段
学校将对验收通过的“活力团支部”进行表彰,并依托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推广。同时将推荐优秀团支部参加各项国家级、市级评选活动。
七、材料提交
“活力团支部”创建立项材料,请团支部4月12日(周三)11:30前:
(1)填写《2023年度信息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申报表》,命名为:班级+校级/院级+活力团支部创建,发送至wangxm@bjfu.edu.cn,纸质版交到西配118
(2)填写创建链接:【腾讯文档】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登记汇总表-2023
https://docs.qq.com/sheet/DTENmZnN4S3dna0hQ?tab=BB08J2
八、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团支部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认识到活力团支部创建是各项团组织评优的依据,并将其作为本学院团组织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2.强化指导,注重成效。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注重过程把关,着力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同时,要做好定期总结提升和信息报送,切实强化工作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团支部要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展现集体形象,注重对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中典型的选树与宣传,做好线上线下的协同联动,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王霄萌
联系电话:010-62338240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评比办法
2.2023年度信息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