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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23-01-20 查阅人数: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根据相关规定,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第三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者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

4.年龄为14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5.对于曾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不再提名推荐。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的集体;

3.对于曾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不再提名推荐。

(三)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5.重点评选以下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近三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要积极选树在疫情防控、病患救治作中敢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

二、评选名额

我院每项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我校可推荐1人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1个集体参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3人参评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于1月24日16:00前审核候选人基础报名条件并上报报名意向,将相应申报表(推荐审批表)、汇总表命名为“班级-姓名-原文件名”发送至邮箱wangxm@bjfu.edu.cn;(其他材料待通知后再行上报, 推荐审批表中提到的事迹材料可暂不提交)

2.学校于1月26日-1月28日进行评选;

3.学校推荐名单将于1月29日-2月2日公示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保证参评人员德才兼备。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通过典型选树,切实将先进评选作为青年人才发掘、培养、举荐的重要抓手,确保推荐对象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程序原则,各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在征求本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集体)。

 

附件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附件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附件3: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附件4: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信息汇总表

附件5: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

附件6: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王霄萌

010-62338240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