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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25-10-16 查阅人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充分调动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的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优项目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所有全日制学制内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非在职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非在职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定,评定依据时间为202491日至2025831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至少有一次院级以上学术论坛的学术报告,或学校、学院、学科组织的学术交流报告。

2.评定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2)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符合本学年“学术创新奖”或“优秀研究生”申请条件者;

(3)科研能力强,在上一学年取得一定科研进展并具有较强创新潜力者。

3.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硕士指标10人,国家奖学金博士指标1人。

5.答辩时间:

初步预计在10月下旬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评定参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只设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金额为每生每年 8000 元,二等奖金额为每生每年 5000元,三等奖金额为每生每年 2000 元。各等级比例基本按照4:4:2

参评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3、2024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 MBA、MPA、旅游管理硕士和延期毕业的各类研究生。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以及批准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奖学金评定。

1.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科研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表率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研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积达到85分以上或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者;

2)学术科研或实践创新能力较强、态度端正,并取得一定成果者;

3)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积极影响者。

2.学术创新奖:分为团队奖和个人奖两类,团队奖奖励标准为每个团队4000元,个人奖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元,获奖比例按标准确定,不设上限。同时,学术创新奖细分为学术论著类、科研成果类、专利发明类和科技竞赛类分别确定标准。

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校院两级研究生会、社团组织和党团班级的学生干部,在工作中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可申请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4.专项奖学金:分为团队奖和个人奖两类,获奖比例按标准确定,不设上限,奖励金额根据不同奖项设为1000、2000元不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在学校组织的阳光长跑男生组或女生组中累积里程前10名;

2)校研会组织的篮球赛、乒乓球赛或羽毛球赛获得冠军的团体或个人;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校级(含)以上表彰者;

4)作为公司法人成功注册企业或者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含)以上,省部级一等奖(含)以上或地(市、厅、校)级第1名者。

其他说明:体育比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设团队奖,凡有二人(含)以上获同一奖励者,只能参评团队奖。

(四)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20232024级研究生班级均可参加评定,具体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我院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额为1个。

二、重要事项

1.上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奖学金各类奖项的评定:

Ø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Ø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Ø 有课程不及格者;

Ø 未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等违反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者;

Ø 参评时学籍状态处于休学状态者。

2.部分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单独通知个人课程成绩(含阳光长跑成绩)以研究生院培养处、体育教学部提供数据为准;未注册名单、休学名单以研究生院综合办提供数据为准;专项奖学金(体育赛事类)获奖名单以校研会提供数据为准。

3.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恶意举报等行为,除取消当年所有奖学金获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外,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学籍档案。)

4.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各种费用者,将暂缓其各类奖学金的发放。

5.各班级、院研会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原则上涉及推荐人选的评优项目需召开班会公开述职,并邀请班主任参与监督。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1617:00前以个人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西配118(导师意见先不用详细填写,填“同意推荐”,签字即可。最终通过评审环节,再重新填写详细意见。)

2.《信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考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23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提交纸质版材料至西配118

3.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需提交附件5电子版及扫描版证明材料以“学号-姓名-XX奖”命名102317:00前提交至291308584@qq.com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申请表(附件8、附件9)纸质版1023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按推荐顺序从前到后排列)提交纸质版材料至西配118。附件6电子版(其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均按推荐顺序排序填报)以“班级名称-优秀奖学金”命名发送至291308584@qq.com

5.《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7102317:00前以“班级名称-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命名发送至291308584@qq.com

6、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人均需提交宣传材料(附件4,以每人一个文件夹的形式上交,文件夹命名为“XX奖项-xx学院-李四”,国奖以个人为单位、其他以班级为单位(可与附件6一起提交)于102317:00前发送至291308584@qq.com

联系人:赵丹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6373

联系邮箱:291308584@qq.com

办公地点:西配楼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