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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25-10-05 查阅人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评优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我院2025年本科评优工作定于2025年9月初至12月上旬进行,本年度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基本条件

参见《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其中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时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四)评选年度内必修课、选修课、视频课、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无不及格记录,补考合格的不在此范围。

(五)申请各类助学金时,还需满足“已在智慧学工系统内通过2025-2026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六)学校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安排

(一)综合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设置情况】每人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证书由国家统一印制颁发。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0人,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信息专业4个、计科专业6个、数媒专业3个、大数据专业3个、物联网专业2个、网工专业2个。

【评选条件】(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按本条申请需提前联系辅导员提交详细说明材料。

【备注】2024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申报】符合评选条件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先10月6日17:00前填报国家奖学金申报登记表单,评优小组资格审核后建立企业微信群通知答辩事宜,暂定10月10日下午组织评审答辩,具体方案参见学院官网《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设置情况】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证书由学校统一印制颁发。我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7人,按年级分配如下:22级13人、23级12人、24级12人。

【评选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积80分(含)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包含体育及选修课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若有未报满情况,名额优先向下一年级递补。

【申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于10月9日17:3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并上传附件“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3)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置情况】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9人(2000元/人)、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97人(1000元/人)、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145人(500元/人)。

【备注】所有退役大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一等奖学金除外),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

【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无需申请,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数分配指标数,设置完成后,由评优系统按照2024-2025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自动生成,并在系统中公示。

(4)单项奖学金

【设置情况】崇德先锋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志愿实践奖学金各10人;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10人、二等奖19人、三等奖19人。

【评选条件】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请查看《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5)。

【申报】于10月9日17:3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附件处上传对应的《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后须附表扬信或证书、比赛获奖、学术成果、电脑端志愿北京学年服务时长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件)。

(5)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要求】具体评选条件及要求请查看官网《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10月9日上午10点前将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西配楼117所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初审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答辩,确认最终获奖对象。

(二)社会类奖助学金

(1)福平助学金

【设置情况】5000元/人,2022级、2023级、2024级各一人,共3人。面向在籍在校的大二及以上本科生,原则上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成才助学金兼得。

【评选条件】2024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评优学年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业及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均在50%以内;2025-2026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农村困难家庭学生优先,乡村街道困难子弟也可报名)。

【申报】10月8日17:3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学院审批通过的同学须于10月10日17:30前将纸质版《福平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在系统中的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即可打印出纸质版文件盖章)提交至西配117所老师处。

(2)成才助学金

【设置情况】3000元/人,全学院共1人,原则上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福平助学金兼得。

【评选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勤俭节约,生活朴实;学习刻苦,成绩合格;2025-2026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报】于10月9日17:3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3)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

【设置情况】5000元/人,仅2024级学生,每专业1人,共6人。

【评选条件】热爱本专业,立志在本专业做出贡献;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大二转出本专业的,不能参评。

【申报】2024级各专业符合基本条件、综合成绩排名最靠前的同学可申请,学院辅导员会单独联络;如有放弃,将进行候补。

(4)珠峰奖学金

【设置情况】5000元/人,共6人,仅面向2024级、2023级学生,全院每专业各1人。

【评选条件】2024级原计算机大类学生以目前所在专业进行参评,但调用原大类的排名情况;有意向攻读青藏高原所研究生或参与青藏高原科研项目的大学本科生优先,参评成果(包括课程成绩、参加项目情况、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等)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在学期间只能获得该奖学金一次。

【申报】于10月9日17:3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注:以上所有社会类奖助学金(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珠峰奖学金、福平助学金、成才助学金)均需要获奖学生报送《个人成长汇报材料》(附件7)至捐赠单位/个人。学院审核通过的同学需于10月20日17:00前将附件7汇报材料,命名格式为“奖学金名称-学院-姓名-专业-题目”,发送至邮箱:(sd980795@bjfu.edu.cn)

(5)“陈谋询信息专业”奖学金、“数智新星”奖学金、顺鑫绿洲奖助基金

以上三项依据各自评选办法进行,待具体方案发布后,另行组织申报与评优工作。

(三)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

【设置情况】共97人,分配情况见附件8。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相关规定,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分积80分以上,通过班级民主评议。

【申报】各班负责人组织开展评选,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必须在10月15日24:00前完成评优班会及民主评议工作,按要求报送《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9)。获推荐的个人须于10月15日24:0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不含优秀学生公寓安全员)

【设置情况】共133人,分配情况见附件8。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相关规定,学分积75分以上,通过民主评议。

【申报】班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各班负责人组织开展评选,需邀请班主任参加;学生组织、社团等优秀学生干部由指导教师组织评报,评选对象为重组前担任学生干部的成员。各班级、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工作必须在10月15日24:00前完成并按要求报送《民主评议汇总表》(附件9)。获推荐的个人须于10月15日24:0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3)优秀学生公寓安全员

【设置情况】共12人,面向学院本科宿舍长评选。

【要求】符合《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学分积75分以上,通过民主评议。所在宿舍无违纪、无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公寓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2024-2025学年内,因同一责任人造成所在宿舍安全或卫生三次及以上不及格的,取消责任人评选资格;如责任人为宿舍全体学生的,取消宿舍内全体学生参评资格。

【申报】于10月15日24:00前在评优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填报申请表单,未申报同学不作为候选学生,逾期不予补报、不予评选。

申报表单:https://f.kdocs.cn/ksform/h/write/KeWgi6WP/

三、评优注意事项

1.学生学业成绩已通过系统数据对接,从教务系统导入评优系统;参评学生必须有完整的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学生本次参与评优成绩以截至9月28日24:00的数据为准。

2.学生申请表彰项目使用的事迹、获奖、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认定期均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毕业年级认定期可延长至奖项申请的截止时间。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4.三好学生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民主评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自我情况陈述和班级或学生组织民主评定,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均视作无效结果。民主评定程序必须科学、公正,在班主任或指导老师监督下完成。

5.转专业学生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6.学校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7.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联系人:所老师  西配楼117  010-62338373


附件:

附件1: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5年本科评优工作方案

附件2:2025年学生管理规定

附件3: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4: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与事迹材料

附件5: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6: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7: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个人成长汇报(模板)

附件8: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2024-2025评优名额分配一览表

附件9:2024-2025学年三好优干民主评议推荐表

附件10:北京林业大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

 

 

 

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