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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作 者:ht 发表日期:2015-11-03 查阅人数: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并于199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SH600654),是新中国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汇聚多家业内知名的安防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及保安服务企业,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安保运营服务商。

公司一直遵循“以人为本,以技术为根”的原则,重视人才,支持高等教育事业,扶贫济困。特在北京林业大学设立“中安消奖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奖励贫困的优秀学生干部,现制定《中安消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    对象: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大学三年级或硕士一年级学生。

二、    资助专业:工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本科生各1名、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及专硕)各1名。

三、    奖励专业:工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本科生各1名、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及专硕)各1名、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本科生1名。

四、发放金额:中安消助学金每年资助贫困生4名,每名每年资助2500元,持续4年,计40000元。中安消奖学金每年奖励优秀学生及干部5名,每名奖励3000元,持续4年,计60000元,奖助学金总计金额100000元。

五、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自我完善。

备注:助学金资助家庭生活贫困的优秀学生及干部,具体评选由团委按条件,会同学院团总支进行评选。

六、评奖时间:“中安消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与北京林业大学评优表彰工作同时进行。

七、评奖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安消奖、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名后,汇同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说明等材料一起上报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由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处审核,征得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同意后颁发

八、 奖金发放

学校每年十二月份召开“中安消奖、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中安消有关负责人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助学金及证书。

九、奖学金划拨

自协议签订起十五日内,甲方将100000元奖学金一次划拨到学校指定帐户。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与中安消共同研究决定。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11月6日前下载附件中的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到西配楼102胡涛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