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3〕179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4〕123号)的要求,做好2015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5年(即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保研毕业生不在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与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二者不能重复发放。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请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和《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二)初审
学院对毕业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审核无误后原件返回毕业生本人。
(三)公示
初审通过后,拟申请求职补贴毕业生的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四)审核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报送至校就业服务中心。
(五)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账户,同时将拨付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四、时间要求
请各毕业生在3月13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西配楼102方博处,逾期不接受补报。
五、工作要求
请各毕业生高度重视,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
1-1: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1-2:2015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1-3: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2-1: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2-2:2015年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2-3:残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信息学院就业服务中心
2015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