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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 者:gh 发表日期:2014-04-27 查阅人数:

各毕业生班级: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林学发[2012]41号,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文件精神,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建设“笃学博闻、慎思善行”的良好校风学风,促进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结合近几年来我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经验及实际情况,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5在校期间曾获得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次“三好学生”和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达到《大学生体质锻炼标准》;

9、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相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以优先推荐评选。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一人。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

二、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召开主题班会进行评选,民主评议。

2.各班级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爱校荣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力度,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

3.各班级评选结束后,拟申报的同学须在514日上午11:00之前将如下材料纸质版以及所获荣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供查验)原件交到西配楼102郭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为邮件和附件标题发送到job@ghello.cn

1)《北京地区高等优秀毕业生名单》(电子版、禁止续页)

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

3)个人简介(电子版、200字以内,供宣传用)

4)七寸个人免冠生活数码照片一张(电子版,具体格式为17.8*12.7cm1680x1200以上、200万像素,以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供宣传用)

5)一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后面写上学院+班级+姓名,证书用)

6)关于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一篇(电子版),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学生处主页上进行刊登。

4. 学院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2336373

 

附件:优秀毕业生提交材料

 

 

               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