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托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方案
1、校园内所有摩托车须在保卫处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摩托车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电动摩托车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校园出入证,并签定安全协议;
3、在11#、12#楼和6#楼附近修车点分别设立摩托车固定停放点和充电点;
4、由总务产业处负责建设固定电瓶充电设施点。
5、由学生处负责统计学生摩托车数量
6、禁止摩托车在教学区和办公区穿行;
7、从2014年9月份起,由学生处负责向新生宣传,禁止购买摩托车
8、实施校园摩托车管理后,未办理校园出入证的电动摩托车一律不准进校园。
(二)工作目标
1、规范摩托车的停车和行车秩序;
2、有效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3、2017年后禁止摩托车进入校园。
(三)实施步骤
1、2014年3月15日––3月25日,由学生处对校园内学生摩托车进行统计和登记,保卫处对教职工摩托车进行登记。
2、2014年3月26号––3月31号,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摩托车校园出入证并签订安全协议。
3、3月15日––3月31日,全校范围内宣传摩托车管理措施,由宣传部、学生处牵头,各学院、研工部、校团委积极配合。
4、5月1日前,由总务产业处建设好电动摩托车充电点。
5、4月1日开始,保卫处严格执行摩托车管理措施。
二、自行车管理方案
(一)管理方案
1、保卫处负责规划自行车停车区域,总务处负责建设。
(1)、在学11楼、学12楼后建自行车停放区。
(2)、在学1号楼与学2号楼之间、学2号楼与学3号楼之间、学4号楼与学5号楼之间、学5号楼与学6号楼之间、学3号楼与学4号楼之间安装自行车地笼。
2、由总务处负责对自行车统一制定号牌,按教工、和学生不同年级分类制定;学生处负责学生自行车号牌的分发;各学院教工自行车号牌由各院办公室负责登记、分发;机关党委负责各部门自行车号牌的登记、分发;保卫处将对未贴号牌的自行车定期进行清理。
3、学校将组织专人对自行车进行管理。
(二)工作目标
自行车摆放整齐,管理有序,杜绝堵塞消防通道、挤占机动车道的现象。
(三)实施步骤
1、2014年3月20日前,由总务产业处把号牌制定完毕。
2、2014年3月30日前,教职工和学生把号牌粘贴到自行车横梁处。
3、2014年5月1日前后,保卫处将对没有粘贴号牌的自行车视为无主自行车进行清理。
4、2014年8月,保卫处将对毕业学生的自行车进行清理。
5、2014年9月份逐步开始实行自行车租赁,倡导新生不再购买自行车,到2017年校园内自行车拥有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