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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林业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2-10-12 查阅人数:

各单位:

根据北林办发[2012]28号文件及北京林业大学校友会的相关要求,现将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介绍

1、 家骐云龙奖学金(资助类)

资助人数:4人

资助标准:5000元/人

申请条件:

(1)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2)关心同学,助人为乐,爱护公物和国家财产,具有勤俭节约的作风;

(3)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组织––阳光社团任职或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活动;

(4)在各种德育评议中,达到良好以上标准;

(5)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无力交纳学费,或学费贷款后生活仍存在困难者;

(7)班级、班主任、学院团总支结合其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议,认可其符合家庭贫困标准者。

2、 丰华镇远攀登助学金(资助类)

资助人数:3人

资助标准:4000元/人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

(2)生活朴素,勤俭节约;

(3)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

(4)学习刻苦,入学后补考科目不得超过一门(相同条件下以学生学习成绩为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孤残(失去双亲或具有残疾)学生;

(2)革命烈士子女和属于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

(3)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5)特殊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3、 黄奕聪奖学金

资助人数:1人

资助标准:4000元/人

申请条件:

(1)学业与社会工作: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及专业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体育测评合格;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上一学年排名达到本班级前10%,或在担任干部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可以优先考虑。

(2)公益表现: 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至少有一年以上切身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 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或有公益项目、活动的组织经验,并表现突出的,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3)其他: 本奖学金申请范围为本科段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学生可以优先考虑; 本奖学金不重复评奖,曾获奖同学请勿投; 是否为党员,是否家庭贫困,不属于本奖学金评奖标准。

4、 新科鹏举奖学金

资助人数:3人

资助标准:1800元/人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平均学积分85分以上。

5、 新科鹏举学金(资助类)

资助人数:3人

资助标准:1800元/人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思想要求进步,积极进取;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考试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贫困生。

二、 申请材料

1、 申请奖学金类的交《北京林业大学社会奖学金通用申请表》1份;

2、 申请资助类奖学金的交《北京林业大学社会学金通用申请表》1份;

3、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20日。

4、 申请表在附件下载。请打印后手写。

 

原则上大额奖助学金不可一人兼得。

联 系 人:莫勇

联系电话:62338373

电子邮件:moyong@bjfu.edu.cn

信息学院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