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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2-09-19 查阅人数:

各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    

    实践育人是我校共青团组织四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构建了三五五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格局,连续多年获得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取得了丰厚的育人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今年我院响应学校号召,以“传承红色精神践行绿色理念”为主题,组建多支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成果,扩大社会影响,激励广大同学更加深入投身到社会实践中,特制定社会实践评优表彰方案如下。

一、时间

20129月–11月。

二、奖项设置

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将在全院范围内评选优秀论文3篇,并推荐至学校参评全校优秀论文。市级项目、校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论文直接参评全校优秀论文。

评选标准:

论文或报告应当与今年实践主题紧密结合,反映或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关注社会热点,论文或报告有自己团队的独特的见解;

主题鲜明,论证有力,恰当运用数据、图表等论证结果,形式创新,能够反映实践特色;

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标题、所属学院及实践团队名称、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字体为小四号宋体,1.5行距)、参考文献等。

上交材料:

社会实践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等一份。

 

2.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成果以照片、视频的形式报送,请刻录光盘,随其它材料一起报送至主楼418团委办公室。

上交材料:

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优秀成果材料光盘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2名先进个人并推荐参评全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

评选标准:

在实践过程中,吃苦耐劳,主动解决困难,积极帮助其他团队成员,有先进典型事例;

原则上为团队的领队或骨干,所在团队为优秀社会实践团队;

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有凝聚起全体队员的能力。

上交材料: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

 

4.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2名优秀指导老师并推荐参评全校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评选。

评奖标准:

带领团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尽职尽责,真正起到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的作用;

原则上所带团队应该为优秀团队,或者所带团队有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等荣誉;能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协调好与对接单位的关系,真正起到团队核心的作用,并且亲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上交材料: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3

 

四、相关安排

1.根据上述评奖规定,各团队和个人自愿参加评审,上述材料由各团队负责人920中午11点前将相关申请纸质版、光盘等材料交至主楼418

2.院团委将专门成立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表彰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将于11月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大会。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请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