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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材料收取的通知
作 者: 发表日期:2012-09-14 查阅人数:
各基层班级:
201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我校建校60周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这些都为社会实践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继学院团委大力支持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后,暑期中许多学生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开展了社会实践,学以致用,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
为了了解我院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情况,学院将进行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材料的收取,请09、10、11级各班级负责人将班内成员的暑期社会实践材料按时收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时间:
2012年9月20日前
二、材料内容:
1、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即《北京林业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返乡调查情况反馈表》,需有实践接收单位盖章,复印件无效。
2、手写或电子版A4纸打印的社会实践心得论文,不得少于2500字。
三、相关说明:
1、每一份实践证明对应一篇心得论文。
2、材料需以个人为单位装订,并注明班级、姓名和学号。
3、班级负责人需将本班实践材料按照学号顺序排列好。
信息学院团委
201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