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北京精神,丰富首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倡导文明生活理念,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大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践行北京精神、参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以弘扬北京精神,做爱祖国、爱首都的北京人,做爱创新、懂传承的北京人,做学雷锋、包容助人的北京人,做讲道德、守诚信的北京人,做讲法制、守纪律的北京人为创作主题,举办第三届《大学生》杯动漫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将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首都高校师生和广大市民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和成就,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北京精神,做爱祖国、爱首都的北京人,做爱创新、懂传承的北京人,做学雷锋、包容助人的北京人,做讲道德、守诚信的北京人,做讲法制、守纪律的北京人。
二、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协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广播电视台、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北京影视动画协会、搜狐网
3.承办单位:大学生杂志社
三、时间及活动安排
1.活动启动:2012年4月举办大赛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2.作品征集:自大赛启动至9月3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网上发布公告,在高校校园、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3.作品评审:第一阶段,安排合格参赛作品在有关电视和网络媒体展示展播,接受公众投票;第二阶段,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结合公众投票评出各奖项获奖作品。
4.总结颁奖:2012年10月30日前后举行颁奖典礼。
5.作品利用:为了充分发挥参赛作品的宣传教育功能,除在赛事期间安排合格参赛作品在有关电视和网络媒体展示展播外,赛后还将推荐优秀作品供各类有关媒体刊用,组织优秀作品进行校园巡展和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宣传橱窗展陈,以及出版优秀作品光盘和图籍等。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主 任:鲁 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陈 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首都精神文明办主任)
唐立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 主 任:韩龙彬(首都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关 宇(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
苏仁先(北京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席伟航(北京广播电台总编辑)
赵多佳 (北京电视台总编辑)
佟力强(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
崔耀中(市委讲师团团长)
张建国(大学生杂志社社长)
陶世(日旦)(大学生杂志社总编辑)
成 员:荣大力(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贺亚兰(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
翟德罡(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王达品(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处长)
奚立龙(首都精神文明办宣教处处长)
胡春铮(北京网络媒体协会常务理事)
荀永利(北京市国资委宣传处处长)
罗晓军(移动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
阎伟力(地铁电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魏 成 (搜狐网副总编辑)
李晓光(大学生杂志社副总编辑)
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杂志社)
主 任: 张建国(兼)
常务副主任: 陶世日旦(兼)
五、工作要求
1.大赛主办、协办、承办各方要各负其责,及时沟通,加强协作,确保比赛公平、评审公正、宣传报道充分、优秀参赛作品得到合理运用。
2.大学生杂志社要认真制订工作方案,高效有序抓好大赛各阶段活动安排落实工作;北京网络媒体协会要充分利用有关网络媒体,做好大赛公告发布、获奖作品展示等工作。
3. 各区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有关单位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社会各届人士参赛的组织和作品征集工作,协助做好大赛社会宣传工作。
4.各高等学校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学生参加大赛活动,配合承办单位做好本校范围内的宣传推广、作品征集、创作培训等工作。
5.市属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做好大赛启动、作品征集、总结颁奖等各阶段宣传报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