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关于共青团推优工作细则
作 者: 发表日期:2012-03-07 查阅人数:
一、推优条件
1、凡我院青年团员,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3、递交入党申请书并通过本院党校初级培训班学习和考试并成绩合格。
4、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5、学习刻苦、目的明确,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及学生组织活动,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6、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二、推优程序
1、推优对象必须是学院党校初级班结业的同学。
2、每学期初,各班级按照党校初级班已通过人数的比例开展团员推优工作,推优候选人应在班级进行述责,班级所有团员根据其表述和日常表现进行推荐,推优工作须由班级团支书主持,入党联系人监督并签字。之后由班级团支书将推荐名单报送党支部讨论后拟定入党积极分子。
3、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讨论结果,对拟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同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老师和同学对公示人员不符合推优资格或推优之后表现不积极的,学院党委进行调查后若属实,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如无异议,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在学院模拟党支部中参与学习实践。
三、推优纪律
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信息学院党建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