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建专题网>> 党务动态
关于举办第25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 { 日期:2018-03-05
  • 浏览次数: }

  为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修养,教育引导预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增强“四个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决定举办第25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2017年3月份以后发展的、未参加过(或未通过)预备党员培训的预备党员(包括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与自学相结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10日(周六)和3月18日(周日)两天,地点:二教扇形报告厅。

  四、考核

  1.培训班将严格考勤制度,学员须全程参加培训,参加全部授课,严格遵守党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业余党校管理条例》和《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业余党校量化考核管理细则》执行。

  2.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事前上交假条,说明事由并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盖章,补学相关知识,撰写自学心得(3000字以上),事后请假无效。缺课三次以上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考核内容分为平时成绩、论文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业余党校量化考核管理细则》进行计算。论文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学员参加党校办公室组织的统一考试。结业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平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4.自学参考书目,认真做好自学笔记,并撰写学习心得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党员佩戴党徽管理办法》,学员需全程佩戴党徽,彰显党员身份。党徽由党校统一提供,不得丢失、损毁。

  五、自学参考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修订);2、党的十九大报告;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10月发布);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2月发布)。

  六、有关要求

  请报名参加的预备党员填写《第25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并于3月6日中午12点前发至QQ841298864。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电话:62338373、62336023   邮箱:it@bjfu.edu.cn
Copyright @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网站维护:信息学院党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