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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一”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 { 日期: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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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党发〔20134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七一”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隆重纪念建党92周年,激励师生党员积极投身于“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生动实践,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推先进、学先进、创先进,切实发挥主力军、先锋队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

1. 评优名额

项目

名额

先进党支部

3

优秀党支部书记

4

优秀共产党员

5

优秀支委

3

优秀党员联系人

3

(1) 对于先进党支部的奖项,每个支部只需看自己的支部是否申报即可,不用推选别的支部。

(2) 教工支部不参与优秀支委、优秀党员联系人评选。

(3) 各支部针对每个评选项目可推荐1人参评。可推荐本支部党员,也可以推荐其他支部党员。

(4) 如支部有特别优秀的,可最多推荐2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

(5) 如有党支部设置副书记的,党支部副书记以党支部委员身份参评。

2. 评优范围

(1) 先进党支部:信息学院各个党支部都有资格。

(2)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学院各党支部书记。

(3) 优秀共产党员:学院各党支部的正式党员。

(4) 优秀党支部委员:学院各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含副书记)。

(5) 优秀党员联系人:支部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二、 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是:

1)   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定期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整体素质好,能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党内业务培训。班子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有好的党员队伍。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在教书育人、促进发展、创建和谐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   有好的工作制度。党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创先争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按照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临时外出学习、培训时,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

4)   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团结带领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5)   有好的思想作风。党支部能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再教育,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6)   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内容全面,分类清楚,能够反映本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2. 优秀个人的基本条件是:

(一) 教工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6)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对党支部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 学生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6)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对党支部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    评选表彰报送方式

各党支部527日前将推荐人填写的电子版表格打包以支部名称命名后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箱:it@bjfu.edu.cn。同时将打印版签字后于524日下午5点前交到党委办公室。表格见附件,附件中的表格均可在学院党建专题网站->党务公开和下载专区中下载。

联系人:莫勇    联系电话:62338373

附件:

1. 信息学院先进党支部申请审批表

2. 信息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3. 信息学院优秀党支部委员推荐审批表

4. 信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 信息学院优秀党员联系人推荐审批表

中国共产党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年五月十六

主题词:七一表彰  通知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35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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